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育部 > 正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8-09-11   出自:教育部职成司
教职成司函〔2015〕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定期更新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年度数据,反映工作进展、作出趋势研判,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95号)要求,现继续通过“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以下简称“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数据填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16年4月15日结束。
   二、工作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和职教集团要高度重视,把使用好、管理好平台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本地区、本行业各职教集团(包括在市、县一级备案或注册的集团;行指委主要填写由本行业牵头、指导或推动成立的行业型职教集团),要求做到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两年度数据入库,努力实现全口径数据在平台注册。
    自2016年起,平台将为所有注册的集团进行统一编码。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所有集团的《职教集团用户信息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QQ:2017029382。
   三、其他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将通过平台另行发布案例征集通知,请各职教集团按程序提交典型案例。根据平台采集的基础数据和征集的典型案例,2016年下半年将发布“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年度报告”。
   平台使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联系人:李玲玉,电话:010-64929693,15210579499
            李  阳,电话:010-53393719, 15201016570
            专门服务QQ:2017029382
            专门服务QQ群:498954234
            微信服务号:jth1520101657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C2座1002室
   邮编:100101,邮箱:chinazjbk@163.com
   附件:1. 管理员信息表
         2. 职教集团用户信息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2月11日

分享:  

版权所有: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    京ICP备0904892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6682 

技术支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博达软件  

邮箱:jth@chinazy.org   电话:010-64929239